陜建發﹝2020﹞171號
各設區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、行政審批局,韓城市、神木市、府谷縣住房城鄉建設局、行政審批局,中國(陜西)自由貿易試驗區各管委會、西安高新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、西安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、楊凌農業高新技術產業示范區、寶雞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、渭南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、咸陽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、榆林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、安康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、西安經濟技術開發區、陜西航天經濟技術開發區、陜西航空經濟技術開發區、漢中經濟技術開發區、榆林經濟技術開發區、陜西西咸新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,各相關企業:
依據住建部辦公廳《關于建設工程企業資質延續有關事項的通知》(建辦市函﹝2020﹞334號)文件精神,結合我省常態化疫情防控要求和深化建筑業“放管服”改革工作需要,現將建設工程企業資質延續有關事項通知如下:
一、我廳核發的建筑業、工程監理、工程勘察、工程設計企業資質,資質證書有效期于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12月30日屆滿的,統一延期至2021年12月31日。
二、2020年7月1日前,我廳已受理的建筑業、工程監理、工程勘察、工程設計企業資質延續申請,不再進行審批,相關資質證書有效期延期至2021年12月31日。
三、我廳將對上述企業資質,實行系統自動延期,待系統有效期更新后,企業可自行獲取打印電子證書。
四、企業按照《住房城鄉建設部關于建設工程企業發生重組、合并、分立等情況資質核定有關問題的通知》(建市﹝2014﹞79號)申請辦理重組、合并、分立等事項取得的有效期1年的資質證書,不適用上述規定,企業應在1年資質證書有效期屆滿前,按相關規定申請重新核定。
五、各設區市、韓城市、神木市、府谷縣以及承接我廳委托下放建筑業企業資質行政許可職能的中國(陜西)自由貿易試驗區各片區、省內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、國家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、國家級經濟技術開發區和國家級新區等單位,對所承接管理的建筑業企業資質有效期,按照上述要求執行。
六、自本通知印發之日起,我廳不再受理資質證書有效期于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12月30日屆滿的建筑業、工程監理、工程勘察、工程設計企業資質延續申請。
陜西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
2020年7月9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