日前,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下發(fa)通知,決定在前期北京、上(shang)海、浙江、海南4個省(市)開展一級建造師電子注冊證書(以下簡稱“電子證書”)試點的基礎上,再選取河北、黑龍江、江蘇、安徽、福建、江西、山東、河南、廣東、重慶、四川、云南、陜西、青海、新疆15個省(區、市),自2021年8月1日起啟用電子證書,并開展延續注冊工作。
通(tong)知明確,自2022年1月1日起,河北等15個省(區、市)及前期開展試點的北京等4個省(市)統一使用電子證書,紙質注冊證書作廢。同時,各省(區、市)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要會同有關行業主管部門創新監管模式,運用信息化手段,加快實現電子證書在招標投標、審批許可、項目管理、行業監管等環節的應用。
注冊單位所在(zai)地為河北等15個省(區、市)的一級建造師,其注冊專業有效期已過期的,應于2021年12月31日前提出延續注冊申請;注冊專業仍在有效期內的,應在有效期屆滿30日前提出延續注冊申請;注冊專業有效期屆滿且未提出延續注冊申請的,自2022年1月1日起注冊專業失效。前期開展試點的北京等4個省(市)的一級建造師,提出延續注冊申請截止時間延長至2021年7月31日;注冊專業有效期屆滿且未提出延續注冊申請的,自2021年8月1日起注冊專業失效。
通知同(tong)時(shi)明(ming)確,電(dian)子證(zheng)書使用時(shi)限為180天,但注冊專業有效期或建造師距65周歲不滿180天的,使用時限截止日期以注冊專業有效期截止日期或建造師滿65周歲當日為準。超出使用時限的電子證書無效,需重新下載電子證書并再次確認使用時限。
摘自 《中國建(jian)設報》 2021.06.30 宗邊